一、非法拘禁能取保候審嗎?
1、對于涉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若其滿足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刑事訴訟法》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認定非法拘禁罪應注意哪些問題
1、司法工作人員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 經查明無罪,立即予以釋放的,這種情況屬于錯拘錯捕,不是非法拘 禁。但是,如果已經檢察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決定解除強制措施,有 關執法人員仍拒不釋放或者拖延釋放的,則應視為非法拘禁的行為。
2、從司法實踐看,非法拘禁他人時間較長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毆打、侮辱等情節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 很壞影響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殺的;非法拘禁致人重 傷、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等等,應以非法拘禁罪 論處。如果非法拘禁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壩u不構成犯罪。
3、如果在非法拘禁過程中,故意致人重傷或者故意將他人殺害 的,或者對被害人進行毆打、侮辱的行為已達到犯罪程度的,則應依 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實行數罪并罰。如果非法拘禁的行為同其他犯罪 行為之間存在著牽連關系,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凍餓 而死,就同時觸犯了非法拘禁和故意殺人兩個罪名,應當按照處理牽 連犯的原則,擇一重罪處罰,不必實行并罰。
4、以索債為目的,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近年來社 會上出現的因債權債務糾紛引起的“人質型”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 為,應視為非法拘禁,不能以綁架勒索罪論處
三、取保候審的對象的有哪些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采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非法拘禁能取保候審嗎,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給出解答了。任何的一種犯罪行為,只要符合我國刑事訴訟法當中所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那么在刑事訴訟過程當中都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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