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我們進入了2023年的末尾,12月意味著舊年的結束,也昭示著新年的到來。在開啟今年12月的同時,我們也迎來了眾多新的法律法規,這些新規既包括地方性的,也包括全國性的。其涵蓋的內容之多,輻射范圍之廣,影響程度之大足以吸引全國人民的關注。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里,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將在這些新規的指引下進行基本的生產生活。因此,需要將這些規定全方位地普及,讓人民群眾對與自身息息相關的條文有所了解。
從全國性的規定來看,主要涉及了市場監管、地下水管理、城市軌道交通、漁業、藥物和港口等方面。12月1日起,以下新規將依法開始施行:
2023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和財政部聯合印發了《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該《辦法》出臺的目的和宗旨在于通過集合多方的力量,提升社會整體的監管效能,構建優良的市場環境和穩進的市場秩序,并將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詳細規定了舉報方式、舉報內容、舉報途徑等具體內容,尤其是對獎勵范圍、獎勵條件、獎勵標準、獎勵程序等問題進行了重點規范。根據《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這極大地激發了人民群眾參與市場監管治理的熱情,從而有助于促進市場監管體制改革。
2023年10月29日,《地下水管理條例》公布,并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自然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石,水資源又是重要的自然資源之一,天然水資源包括河川徑流、地下水、積雪和冰川、湖泊水、沼澤水、海水。而近年來,我國非法開采或者不合理開采地下水的情形屢見不鮮,這就導致不可再生的地下水資源面臨著嚴峻的趨勢。黨中央和國務院也高度重視地下水的管理工作。《條例》對集中管理地下水超采、污染突出問題做了明確,并規定了有關強化地下水節約保護、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等內容。該《條例》能夠有效地幫助相關部門處理地下水超采和污染問題。
2023年12月1日起,《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新規國家標準將開始實施。隨著我國在地鐵和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領域取得了顯著進步,有關的安全標準也將隨之提升,國家層面對相應的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予以了極大的關注。就消防安全而言,地鐵、輕軌等公共交通都屬于相對密閉的空間,在行進過程中無法避免地會存在火災隱患,而面向龐大的乘客群體,如何預防和應對消防危險,是一個極為關鍵的問題。新規國家標準第六點當中明確指出,“城市軌道交通嚴禁吸煙,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語”,這也為乘客提出了嚴格的遵守要求。
國家藥監局發布的《藥物警戒質量管理規范》將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2023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起到配套實施的作用。藥品的質量問題關系到人體的生命健康安全,國家必將嚴格把控。此部管理規范規定了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藥品注冊申請人應當及時監測、識別、評估和控制藥品不良反應及其他與用藥有關的有害反應。
在全國各地,也有大量的地方性新規將于12月起正式施行。
譬如,在北京,故宮博物院公告稱,12月3日20時起,游客可通過故宮博物院售票網站等平臺預約2023年12月10日以后的未成年人免費門票。在上海,日前已審議通過的《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將從12月1日起施行。
在廣州,12月1日起將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在杭州,12月1日起機動車有11種違法行為之一,連續3個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圍內無違法記錄的,對該首次違法進行口頭警告教育,消除違法行為后放行,不予處罰。另外,福建、新疆、海南、湖南、青島等地均有一批新規將得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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