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涉及到的法律責任
有網友表示:“帽子姐高調依舊,走到哪都自帶“光芒”,本來已經淡出了網友的視線,又開著法拉利出來博眼球,只是這輛法拉利挺給力,又出車禍了,成功的把帽子姐又推到了屏幕前”。也有網友表示:“無事散了吧,只是一起車輛甩尾后撞上燈柱的交通事故”。所以拋開“帽子姐”因素,僅對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可能要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探討。
交通事故涉及到的法律責任
首先什么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交通事故”的定義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也就是說,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車輛有關的造成損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
如果是行為人自己發生單方交通事故,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四條的規定,交強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交強險合同,并按照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所以如果此類情形,事故車輛的車主可直接持單方事故證明到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如果是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則由交警部門認定事故責任方后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雙方都屬于機動車輛,有過錯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雙方都有過錯,根據過錯比例各自承擔事故責任。如果有一方是非機動車輛,并且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輛,發生事故時,機動車一方可能或多或少都要承擔一些賠償責任。
但如果兩車相撞,其中一方的駕駛人員有酒駕行為,那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另外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可能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交通法規無小事。不僅關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時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體現,更是構筑和諧社會的重要因素。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