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將檢察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切實轉換為檢察實踐成果,進一步規范“暫減假”監督案件的辦理,提升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透明度,近日,潛江市檢察院對一起暫予監外執行監督案舉行了公開聽證。
改變辦案方式,找準工作痛點
本案當事人蔣某因身患精神疾病而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爭論焦點在于當事人蔣某是否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司法行政機關進行社會調查時,認為當事人蔣某存在一定社會危險性,不宜適用非監禁刑。
“我們不能‘坐堂閱卷’,完全以司法鑒定意見或者司法行政機關社會評估意見來下結論,必須要實地走訪調查。對于蔣某是否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需要聽取各方意見。”辦案檢察官黃文燦說。
檢察官深入社區了解蔣某的社會表現情況以及社區工作人員的實際困難,并實地到其家中走訪,核查是否具備監護條件。經調查,蔣某家具備監護條件,社區工作人員也表示會全力做好社區矯正工作。
拓寬監督渠道,擴大社會參與
在公開聽證會召開前,該院通過“潛江檢察”微信公眾號對外發布了檢察公開聽證預告,公布了聽證案由、時間及報名條件和方式,邀請廣大群眾報名參加聽證,提升社會群眾對檢察工作的參與度,提升檢察公信力。
聽證會還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聽證員,司法行政機關代表、當事人辯護律師參加聽證會,使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能夠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拿出更加精準的檢察意見。兩名人民監督員對聽證會進行全程監督,確保聽證會公平公正。
聽證會上,檢察官介紹了具體案情、歸納焦點,重點對走訪調查情況進行闡述,現場釋法說理。聽證員針對案件焦點對蔣某監護人、司法行政機關代表進行提問。休會期間,聽證員根據相關法律依據、調查核實的情況,圍繞該案當事人蔣某是否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進行了評議。
“對蔣某暫予監外執行更有利于其病情的治療,不僅體現了司法溫度,同時還給了這個家庭生活的動力和希望,我們建議監護人在以后的生活中進一步加強監管、及時對蔣某進行治療,司法行政機關和社區工作人員要共同做好蔣某的社區矯正工作。”聽證員經過評議,一致認為蔣某的情形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
規范聽證程序,打造公開聽證的“樣板間”
讓公平正義可觸可感的同時,要規范辦案程序,讓公開聽證規范化、標準化。
潛江市檢察院嚴格依照《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要求,在公開聽證準備環節,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暫予監外執行監督案件聽證方案,確定了聽證會參加人員、聽證會議題等事項,并規范履行了告知程序;在公開聽證會現場,向每名聽證員發放了《公開聽證會評議表》,聽證員們在評議表上填寫了對案件的評議意見以及對檢察工作的建議;在聽證會后,對意見建議進行梳理,不斷完善和改進各項制度措施,進一步推動檢務公開,著力打造公開聽證的“樣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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