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5月25日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最高法刑四庭副庭長葉邵生就理解運用好《通告》寬嚴相濟的法律政策,回答記者提問。
據介紹,發布《關于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通告》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鼓勵涉槍涉爆的違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因此《通告》明確了寬嚴相濟、區別對待的刑事政策。對于在2023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上交槍支、彈藥、爆炸物等違法物品避免嚴重后果發生的,在處理時將依法大幅度從寬,予以從輕、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予以免除處罰。但是,對于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一旦發現,依法從嚴懲處。
《通告》鼓勵全員參與此次的打擊整治槍爆物品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因此明確了對于具有檢舉、揭發涉槍涉爆等立功、重大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將大幅度兌現政策。對于檢舉、揭發他人涉槍涉爆等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涉槍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現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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