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法院對多次組織未成年人在KTV提供有償陪侍服務,從中抽成獲利,并糾集他人聚眾斗毆的被告人魏某某、冀某某、譚某某,以聚眾斗毆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二年三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對參與聚眾斗毆的被告人蔣某某、徐某某、孫某某、孫甲、陳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刑罰,并對其中三名被告人適用緩刑。
經審理查明,2023年6月,被告人冀某某在漢中市漢臺區甲KTV工作,任經理并擔任男模領隊,期間組織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有償陪侍服務,被告人譚某某擔任男公關經理、男模副領隊,期間組織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有償陪侍服務,從中抽成獲利。2023年12月,被告人魏某某到漢中市漢臺區乙KTV工作,擔任男模領隊,期間組織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有償陪侍服務,從中抽成獲利。
2023年1月某日凌晨,甲KTV男模楊某某(另案處理)到乙KTV某包間,為二名女性客戶提供喝酒、唱歌等有償陪侍服務,期間與劉某某(另案處理)發生爭執,楊某某隨即通過微信告知被告人冀某某,冀某某微信聯系被告人魏某某、劉某某,讓劉某某和魏某某不要欺負楊某某,引起劉某某不滿,二人在微信里相互辱罵并約架至乙KTV。隨后冀某某通過電話聯系被告人譚某某,并在自己創建的微信群內讓所有男模前往乙KTV給楊某某幫忙。劉某某還電話聯系邱某某、李某某(另案處理)等人,讓其趕往乙KTV幫忙打架。魏某某趕到乙KTV包間后,要求楊某某向劉某某道歉,楊某某未道歉,魏某某遂拿起桌面冰桶朝楊某某頭部砸打,被告人陳某某、孫甲和劉某某等人均上前對楊某某進行毆打。隨后,被告人譚某某按照冀某某的安排帶領被告人蔣某某、孫某某等十余人先后來到乙KTV樓下,楊某某向譚某某等人訴說自己被打,譚某某遂安排楊某某、蔣某某等三人上樓,被告人魏某某、劉某某遂糾集二十余人下樓。魏某某與孫某某發生口角后,將手中酒瓶砸向孫某某,雙方隨即開始互毆,被告人譚某某一方被被告人魏某某一方打散。同時,按照被告人冀某某要求的被告人徐某某等人趕到現場,遇見在此處聚集的劉某某等人,被告人徐某某撿起路邊塑料凳挑釁,被劉某某等人追打,致其輕微傷,另導致被告人蔣某某、彭某某輕微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魏某某、冀某某、譚某某糾集多人聚眾斗毆,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償陪侍,違反治安管理活動,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被告人蔣某某、徐某某、孫某某、孫甲、陳某某積極參與聚眾斗毆,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認罪悔罪態度,遂作出以上判決。
法官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二[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廣大民眾,遇到不法分子組織未成年人在KTV等娛樂場所有償陪侍行為,應向公安機關舉報、投訴,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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