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今年1月份,一名在高新區上班的王女士,在上班坐公交的途中,被一名陌生男子故意往身上蹭,王女士下車后,穿過公園前往公司上班途中,男子更是尾隨其后,敞開大衣,用大衣去裹她,后來王女士選擇報警。今年6月份,王女士又看到該男子在公交車上猥褻其他女乘客。王女士前后共加了2名相同經歷的女乘客的微信,后來3個共同報警,現該男子已被拘留。
(新聞來源:華商網)
小天解讀:
1.該男子多次在公交車上公然擁擠女乘客,尾隨、擁抱女乘客。通常情況下,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女性都感覺很害怕,沒有膽量去喊叫、有些女性更沒有膽量去報警。我們為王女士點贊,起初,雖然自己感覺很害怕,但是克服恐懼之后,勇敢地去報警。后來,更是聯系其他受害人,收集證據,一同去報警。
2.有些網友可能會產生疑問,王女士為什么還要聯系其他受害人,主動加對方微信。這里面牽扯到一個取證的問題,在公交車上故意擁擠、撫摸女性,被害人很難收集證據。JC不可能只憑王女士的陳述,就拘留該男子。王女士后來的行為,都是在收集證據,鼓勵其它女受害人報警,也是互相作為人證。
3.現在我們說說,怎么定罪的問題。《刑法》里面有一個罪名叫“強制猥褻、侮辱罪”。第237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里面有一個手段行為的問題,“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手段”。要求手段具有強制性,否則不能成立犯罪。例如:趁婦女站在墻邊無法反抗時,突然強行與婦女接吻或者強行剝光婦女衣褲等。都屬于強制。
由此可見,手段必須要為強制手段,如果只是偷偷摸摸的行為,上升不到犯罪的高度。這種情況下,一般來說,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該男子在公交車上、公園里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該被予以拘留。
4.碰到類似的情況怎么辦?在日本,類似的行為叫地鐵癡漢。由于公交車上人多擁擠,猥瑣男的行為又比較隱蔽,攝像頭很難拍到,所以提供證據是個麻煩事。報警需要證據,才可能對猥瑣男進行拘留,如果沒有證據,警察也很難辦。我的建議是:女性碰到類似的事情,先保持鎮定,大聲呵斥對方,并拿出手機錄像取證。邪不壓正,正義必然戰勝邪惡。女性的軟弱退讓,只會使得壞人更加囂張。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