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限制經營、買賣的物品、許可證或批文,以及其他如電信業、證券、期貨業等的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非法經營罪量刑標準(放貸非法經營罪量刑標準),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場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4、其他嚴重擾亂市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非法經營罪中“違反國家規定”的理解:1. 如果一個行為沒有違反國家規定,而只是違反了比國家規定位階低的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等,當然不構成非法經營罪。2. 如果一個行為雖然違反了國家規定,但該國家規定未將該行為作“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釋也未將該行為解釋為非法經營罪的行為方式的,也當然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3. 如果一個行為雖然違反了國家規定、并且該國家規定將該行為作“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但刑事司法解釋未將該行為明確解釋為非法經營罪的行為方式的,也當然不構成非法經營罪。【法律依據】:4. 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5. 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6. 個人非法經營報紙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圖書二千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五百張(盒)以上。7. 兩年內因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的。8. 因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9. 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10. 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11. 個人非法經營報紙一萬五千份或者期刊一萬五千本或者圖書五千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張(盒)以上的。非法經營罪量刑標準(個人放貸非法經營罪量刑標準)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更多
非法經營罪量刑(非法經營罪量刑標準金額)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更多
非法經營罪量刑(非法經營罪量刑標準金額10萬)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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