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詐騙套路層出不窮,老年人因信息閉塞、渴望健康、認知較弱等特點,極易成為詐騙分子的“下手對象”。
日前,固鎮縣法院審理了一起涉老年人詐騙案件,被告人朱某犯招搖撞騙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4月至7月期間,被告人朱某先后冒充固鎮縣民政局、任橋鎮政府、固鎮縣財政局、楊廟鄉政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辦理低保、殘疾人證等為由,先后在固鎮縣城關鎮、連城鎮、楊廟鄉、任橋鎮等地進行詐騙,騙取被害人王某1、王某2(68歲)、楊某1(75歲)、代某、吳某(69歲)、桑某六人共計人民幣9400元。
2023年4月8日上午,在固鎮縣連城鎮,被告人朱某主動與張某搭訕,并編造其系連城鎮政府原武裝部部長侄子,以借錢買煙為由騙取被害人張某800元。
嘗到甜頭的朱某并未就此收手,2023年3月至7月間,朱某采取同樣方式虛構身份獲取被害人信任,再以做生意缺錢為由分別騙取被害人李某4000元、童某(66歲)6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產,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朱某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被告人朱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朱某多次騙取老年人等弱勢群體的財物,酌情予以從重處罰;被告人朱某如實供述招搖撞騙的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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