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根據(jù)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雇兇殺己”的雇兇者不構(gòu)成故意殺人
對于雇兇殺自己的行為,雇兇者不屬于故意殺人。因為故意殺人罪是指行為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而雇主要殺害的人是自己,這一行為在我國并不構(gòu)成犯罪。
“雇兇殺己”的被雇者構(gòu)成故意殺人
而被雇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構(gòu)成了故意殺人,是需要實際的違法事實后果來追究刑事責(zé)任的。
“雇兇殺己”案例
身患漸凍癥的小李,因為得了無藥可治的漸凍癥,全身癱瘓,生活已經(jīng)完全不能自理。小李覺得這樣活著不但自己痛苦,也給家人帶去了麻煩,在這樣的折磨中,簡直“生不如死”。所以小李偷偷兩次找到閨蜜的丈夫張某,出價5萬元,雇傭其殺掉自己。
或許是閨蜜丈夫下不去手,給她喂的“毒粥”里并沒有下毒。一直沒有等來死亡的小李沒死成,可是那5萬元卻是小李最后的積蓄。她認(rèn)為兇手騙了自己,遂報警了,報警后不到一周,張某被警方抓獲,并將錢款退回,小李讓女兒幫忙寫下諒解書。2023年3月16日,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溫律說法
“雇兇殺己”者,雖然以雇兇的方式實施,本質(zhì)上仍是自殺,人不能對自己犯罪,因此“雇兇殺己”者不構(gòu)成犯罪。但如果被雇傭的是未成年人,“雇兇殺己”者可能會成立教唆犯罪,因為侵犯了新的法益。被雇傭的人,可能會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的共犯。
作者:溫霏霏 律師
編輯:金毅 律師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guān)注微信
關(guān)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