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規定期樓退房怎么退?
法律規定期樓退房可以在和對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要求退房。購買的期房退房需要與開發商協商一致,如果單方申請退房的,需要有如下法定的或者約定的退房事由:
1、開發商一套房產簽訂兩次買賣合同,即“一房二賣”。
2、開發商擅自將已出售房產抵押。
3、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無論房屋是否交付,買房人均可要求退房。
4、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經多次維修仍不能恢復,買房人可要求退房。
5、房屋誤差面積超過約定或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買房人如不愿按實際面積購買房屋,可要求退。
6、開發商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房,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買受人可要求解除合同。
7、因開發商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屋權屬登記,買房人可要求解除合同。
二、期房銷售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期房銷售應符合下列五個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未經抵押。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開發商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應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
4、已經同金融機構簽訂預售款監管協議。
5、已經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向境外預售商品房的,應當同時取得向境外銷售的批準文件。
三、期房的缺點是什么?
期房有如下缺點:
1、看到的僅僅是預購房屋的買房戶型圖、整個物業的效果圖,而非實物。
2、有關買房面積、買房戶型、裝修標準難以判斷。雖然開發商為房子描繪了一幅美麗的圖畫,但是具體怎樣還是要看最后拿到的實物。
3、購買有風險。若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因實力不足、缺乏必要的資金,使工程停頓,那么買房者就會蒙受巨大的損失。
4、市場行情與價格漲跌難以預測。
在當代的社會購買房屋是需要非常的慎重的,比如說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是需要繳納定金,已經簽訂了正式的購房合同之后定金是可以抵扣價款的,而且房屋一旦簽訂的話,除非雙方當事人能夠協商一致或者是存在著法定的理由,否則是不能夠要求退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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