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轉租含義是哪些以及注意事項有哪些
1、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
2、房屋轉租注意事項如下:
(1)簽定轉租合同時要得到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2)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的期限;
(3)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等。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哪些情形房屋不得轉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
3、未取得《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的房屋向境內的外來流動人員轉租,轉租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區、縣公安派出機構申請并取得《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目前有不少房屋轉租是沒有得到原房東的同意的,這樣的房屋將會使最后的承租人權益在法律上得不到保障,對其來講是很不利的。但要是最后承租人在進行轉租房屋租賃之前能夠看看小編整理的文章,那么應該是能夠避免使自己的權益遭受損害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北京律師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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