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怎么處理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處理方式是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內支付;
該合理期限應當根據所欠租金的數額、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經濟狀況確定。承租人經催告,逾期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后,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支付所欠租金,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違反支付租金義務的法律后果】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賃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
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
這是租賃合同區別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著對價關系,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
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對于依法簽訂的合同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對于承租人不交租金這種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應該遵紀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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