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關于遺產繼承的公證所需流程及材料分別是:
1、先提出申請,需要填寫申請表;
2、之后向公證機構的工作人員提交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有遺囑的需要遺囑原件以及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
3、工作人員進行審查,材料充分、合法的,予以發給遺產繼承公證書。
一、繼承人針對房屋繼承如何辦理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房產繼承分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有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二、老婆死后存款怎樣繼承
銀行存款發生繼承過戶時,繼承人需要到該儲蓄所當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的具體程序如下:
合法繼承人(主要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親自到公證機構填寫繼承公證的申請表。
若有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要求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若聲明放棄的繼承人在外不便親自到本地公證機構辦理的,可以到其現住地的公證機構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的公證并寄至本地,再由其他繼承人攜齊該放棄繼承聲明的公證書及其他證據資料一起辦理公證。
公證機構審核相關資料并經調查核實后,出具繼承權公證書,繼承人即可憑該公證書到相關銀行辦理取款手續。
申請辦理須提供的材料:
1、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和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如死亡證、骨灰證、火化憑單等)。
2、合法繼承人單位或所屬街道辦、派出所出具的家庭親屬關系證明(詳列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況)。
3、被繼承人的遺產憑證(存折)。
4、非本地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提交放棄繼承聲明公證書。
5、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的,提交遺囑原件。
三、都是繼承人都不放棄怎么公證
(一)填寫《公證申請表》
根據你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二)提交證明材料
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若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2、在被繼承人(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
3、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親屬證明。
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可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并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并加蓋印章(原件)。
(三)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你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承辦公證員在對你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后,會給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你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復印證明材料等事項。千萬別遺忘了你的公證費發票。
(四)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在規定的時間內,你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以上步驟完成后,便可進行遺產繼承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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