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租客死活不肯搬走如何辦
1、合同到期,租客死活不肯搬走,當事人可以將對方起訴至法院,并在勝訴后,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
2、我國法律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3、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房屋出租人有哪些權利
1、作為出租人,當然要清楚自己的責任和權利,對承租人負責,也是對自己的房子負責。
2、 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須依照租賃合同規定,并且應向承租人開具發票和收據;
3、 出租人有權按合同規定收取不超過3個月金額的保證金;
4、租賃期限已滿而又沒有重新簽定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遷出,出租人可以請求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其遷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如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約定用途、擅自將房屋轉讓、轉租或調換使用、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或連續拖欠租金3個月以上,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那么可以找租客進行續簽新的租房合同,如果租客還是不續簽合同,也不搬走,建議撥打110進行處理,如果警察無權管理此事,那么我們可以進行法院起訴,在起訴的時候,把租賃合同帶上,這是一份有力證據。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科普華君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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