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有房屋的父母去世之后,如果沒有留下遺囑的話,就會產生遺產繼承的問題,家庭關系如果比較復雜的話,就容易產生繼承糾紛,從而了解遺產繼承順序很重要。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房屋遺產繼承順序的規定?
一、房屋遺產繼承順序的規定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將繼承人分為兩個繼承順序,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我國繼承法對繼承份額規定:
1、同一水平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如何辦理房屋遺產繼承手續?房屋遺產繼承順序的規定,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對有撫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不列入繼承順序。
二、房產繼承的條件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死亡后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
2、繼承遺產人應當是被繼承人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三、如何辦理房屋遺產繼承手續?
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注:
(1)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
(2)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4)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由此可知,房屋遺產繼承順序按照正常的法定遺產繼承順序,分為第一順序繼承和第二順序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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