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房屋租賃無合同是否有效
沒有簽訂也是有效的,但是屬于不定期租賃。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二、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2、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
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3、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
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4、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
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綜上所述,租賃雙方就租金等方面達成一致時,就算沒有簽訂租賃合同也是有效的。
經過以上小編的詳細介紹,相信讀者對民法典房屋租賃無合同是否有效及相關法律知識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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