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事件在生活中經常發生,但盜竊的事物各有不同,對于盜竊罪該怎么認定也是一件難事,那么盜竊罪怎么認定,盜竊可以憑監控定罪嗎?接下來華律邀請法維刑辯團隊律師為您解答。
問題一:”盜竊罪怎么認定?”法維刑辯團隊律師解答: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第一種,情形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第二種,行為人實施了秘密竊取的行為。
秘密竊取,就是行為人采用不易被財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發現的方法,將公私財物非法占有的行為。如溜門撬鎖、挖洞跳墻、潛入他人室內竊取財物;在公共場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竊取是盜竊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區別其他侵犯財產罪的主要標志。
第三種,盜竊的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應當指出的是,這次修訂《刑法》將“多次盜竊”增加規定為構成盜竊罪的重要條件。這主要是打擊扒竊分子而規定的。由于扒竊分子流動性大,不易被抓獲,又具有一定反偵查能力,一經抓獲,往往只能認定現場查獲的數額,而對其以往作案數額的交待,也難以查證的特點而規定的。
根據這一規定,只要多次盜竊,無論數額大小都構成犯罪。
問題二:”盜竊可以憑監控定罪嗎?”法維刑辯團隊律師解答:
監控內容屬于刑事證據中的視聽資料,是最能直接反映案件事實的證據。如果視頻監控內容經查證屬實,可以證明被告人實施了盜竊行為問題一:”盜竊罪怎么認定?”,就可以定罪。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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