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憲強”微信公眾號在線法律服務平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即時解答法律咨詢—隨時、隨地的法律顧問、以三十多年專業經驗評估案件走向—民革成員以中山先生“天下為公”的理想,普法宣傳超過壹仟萬字,盡量解除您的后顧之憂為社會公平正義盡微薄之力—讓您感覺到彼此的相會是人生的幸運!
2023更新刑事立案量刑標準一覽(6)
15.【有價證券詐騙罪】(刑法第197條)
(一)使用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2023更新刑事立案量刑標準一覽(6),應予立案追訴,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使用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使用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6.【保險詐騙罪】(刑法第198條)
(一)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追訴,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250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個人或者單位進行保險詐騙,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1.為騙取保險金而對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等行賄的;
2.以故意造成保險事故的方式騙取保險金3次以上,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3.嚴重情節的其他情形。
(三)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個人或者單位進行保險詐騙,達到數額巨大的標準,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為騙取保險金而對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等行賄的;
2.以故意造成保險事故的方式騙取保險金3次以上,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3.特別嚴重情節的其他情形。
17.【合同詐騙罪】(刑法第224條)
(一)合同詐騙數額在2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合同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合同詐騙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2.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3.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4.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5.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
6.嚴重情節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合同詐騙達到數額巨大的標準,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2.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3.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4.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5.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
6.特別嚴重情節的其他情形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其它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