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經營罪刑法二百二十五條是怎么規定的?
第225條明確規定對涉嫌非法經營罪的嫌疑人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根據犯罪情節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非法經營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
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同種非法經營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進行同種非法經營行為;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非法經營案件中證人享有哪些權利?
1、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提供證詞的權利,證人如不通曉當地的語言文字,有權要求法庭為其提供翻譯人員。
2、有要求宣讀、查詢、補充、更正自己證言筆錄的權利。
3、有獲得經濟補償或報酬的權利。
4、有請求人民法院保障其人身及財產安全的權利。
四、非法經營案件中證人有哪些義務?
1、按照出庭的義務。
2、如實作證并回答質詢的義務,如實作證包括兩方面內容:其一是證人必須如實提供證言,其二是不得隱匿事實。
3、有保守國家機密的義務。
五、涉嫌非法經營罪對證人證言的審查內容有哪些?
(一)證言的內容是否為證人直接感知;
(二)證人作證時的年齡,認知、記憶和表達能力,生理和精神狀態是否影響作證;
(三)證人與案件當事人、案件處理結果有無利害關系;
(四)詢問證人是否個別進行;
(五)詢問筆錄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關規定,是否注明詢問的起止時間和地點,首次詢問時是否告知證人有關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證人對詢問筆錄是否核對確認;
(六)有無以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證人證言的情形;
(七)證言之間以及與其他證據之間能否相互印證,有無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釋。
對非法經營罪刑法二百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了相應的處罰依據,非法經營的表現形式、違法所得、造成的社會影響等各方面的因素將影響法院對嫌疑人的判罰標準。除了滿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外,單位也可構成非法經營罪。對于該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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