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藩律師:前一篇文章向大家講解了偵查階段律師的主要工作《》,大家反響甚好,紛紛表示了解到不少刑事辯護工作內容,想要繼續了解更多刑事案件相關知識。好的,那我們就先復習前一篇文章內容:刑事案件大體來講分為三個階段,分別是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
那么今天這一篇就向大家介紹一下第二個階段--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的工作職責,然后相對應的,站在嫌疑人的角度,律師會為嫌疑人做什么事務,去為嫌疑人爭取無罪或罪輕辯護。下面就由周藩律師給大家解答以上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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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如圖片中的文書,就是公安機關對偵查的案件向檢察院進行了移送),審查決定是否起訴的活動。在中國,審查起訴活動是人民檢察院的職權之一,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必經程序。具體而言是指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階段,為了確定經偵查終結的刑事案件是否應當提起公訴,而對偵查機關確認的犯罪事實和證據、犯罪性質和罪名進行審查核實,并作出處理決定的一項訴訟活動。在審查起訴中,人民檢察院對偵查階段查明的犯罪事實和搜集的證據進行全面復查,既是對偵查工作的檢查和驗收,又是偵查工作的深入和發展,其目的是進一步保證案件的質量。
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的工作主要是審閱案卷材料、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意見、聽取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的意見、補充偵查、最后作出起訴或者不起訴的決定等等。
而審查起訴階段律師的工作,就是在這個階段內,盡自己的專業能力跟進案件,與嫌疑人保持溝通,及時了解案件動態,向檢察官陳述辯護意見,盡力為嫌疑人爭取無罪或罪輕辯護。一般具體的工作可以體現為以下9個工作:
工作1:移送審查起訴之后,會見嫌疑人,與其交流案情進展,為其提供相應法律幫助,溝通家務事。
工作2*:向人民檢察院預約閱卷,預約成功后,在指定的時間到檢察院進行閱卷,這樣律師能夠對案件有個全面的了解,并且能夠清晰看到證據,以便后續對案件證據進行質證。
工作3*:針對卷宗,律師需要起草閱卷筆錄,通過對卷宗的通篇閱讀后分析案件,服務于后續的案件會見和起草其他相關文書。
工作4*:將案件的主要證據歸納總結,與嫌疑人仔細核對,了解嫌疑人對主要證據是否認可,是否提出異議,如果不存在異議則往下走,如果存在異議則需要及時向檢察官提出異議的理由和意見。
工作5:起草書面約見檢察官的申請書,與檢察官預約約見時間,方式為電話、公眾號、小程序或郵件,各個區的做法基本有所不同。
工作6:在約定的時間到檢察院約見檢察官,當面表達案件的具體情況和律師專業的辯護意見。爭取說服檢察官聽取相應的法律意見。
工作7*:將約見檢察官交流的情況與案件本身的疑點意見結合起來,總結案件主要辯護觀點,起草書面辯護意見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會做什么辯護工作? | 周藩說法,向檢察官提交。
工作8:嫌疑人及家屬對于案件定性方面存在較大異議的,需要相對應地跟進檢察官的工作進展,撰寫專業的辯護意見,向檢察官提供關于案件的辯護意見。
工作9:案件定性沒有過多異議的,可以開展商討建議量刑,促成退贓、賠償、和解、見證認罪認罰等情況等
以上就是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情況下律師能夠處理的事項,具體律師會處理哪些事項還是需要向經辦律師詳細了解,如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向周藩律師咨詢了解。
本期節目結束,接下來會講講審判階段哦,感謝朋友的支持,下期節目會更精彩,歡迎朋友們圍觀。周藩律師解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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