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調查部門或政審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統一取得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目前,考慮到居民辦理特殊事項(如招聘、出國等)的需要,根據省公安廳最新文件,居民可以憑戶口和身份證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經調查核實,派出所應在3個工作日內答復: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應當出具相關證明;有違法犯罪記錄的,不予出具。所有出具的證明都是免費的。
表格資料:
1.填寫《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表》(電子版需雙面打印在同一張A4紙上,本人簽名)
2.填寫要求:
1)證件名稱:填寫身份證;
2)居(暫)居住廣州時間:填寫戶口遷入廣州至當前日期(或遷出廣州日期);
3)戶籍地址:填寫戶口簿主頁上注明的地址,
4)居住地址:填寫實際居住地址;
5)聯系電話:填寫有效手機號碼;
6)辦證原因:請注明辦證原因,與單位證明一致。如:申請律師證。從事保安等特定職業;
7)違法犯罪記錄:申請人有違法犯罪記錄的,請如實填寫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特別注意,如實填寫此內容有利于縮短證書處理期限。故意隱瞞、不配合調查的,取消申請資格;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請填寫無;
8)申請人:申請人親自簽字。
綜上所述:在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過程中,申請人必須攜帶身份證。戶籍登記簿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如果您對無罪證明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