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其他問題,老人都思路清晰,可以正常回答,而一旦涉及遺囑公證,老人就犯迷糊,答非所問,顧左右而言他,有時甚至直接裝暈。”近日,在寧波市信業公證處就有這樣一件尷尬的事情,而糾其中原因,則是老人的無奈。據了解,在公證過程中,不少老人以這種或者那種方式上演著同樣的無奈。
當著子女的面,答應改遺囑 在公證處,反復裝糊涂
張老伯已經80多歲高齡,腿腳不便的他已經無法獨立行走,他幾次被子女用輪椅帶到公證處。
原來80歲老人幾次被子女帶到公證處改遺囑,面對公證員,他不是裝糊涂就是裝暈,幾年前,在老伴去世前,張老伯就和老伴對財產繼承立了遺囑并進行公證。當時兩位老人考慮到大兒子和二兒子結婚前已經分到宅基地、蓋了房,而小兒子后來因為政策原因沒有分到,所以他們將名下的唯一一套住房留給了小兒子。
老伴去世后,張老伯隨著年歲的增長,身體也逐漸衰老,到后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顧。其他幾個子女都認為,父母把房產留給了小兒子,那小兒子理應多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而小兒子則認為房子給自己是有原因的,這與贍養老人是兩碼事,于是兄弟姐妹之間為此鬧糾紛,后來 小兒子干脆不管老人。老人由其他幾個子女照顧。于是, 其他幾個子女提出讓老人修改遺囑,把房產重新分配,老人當面也答應了。
于是,張老伯被子女帶到了公證處,公證人員避開利害關系人,與老人單獨進行內部談話。
前期為了測試張老伯是否思維清晰,公證人員先與他閑聊了幾句, 張老伯都能清楚流利地應答,而在問到“你是否是自愿重立遺囑并公證”時,張老伯開始含含糊糊,不肯正面回答。公證人員再問,他就 開始裝糊涂,答非所問,說“自己吃過飯了”。
看老人這個樣子,公證人員心里大概有了數,于是讓老人子女帶他回去了。
而沒過幾天,張老伯又被子女帶進了公證處,上次情況再次上演:當公證人員問到遺囑問題時, 張老伯閉著眼睛不回答,似乎暈了過去。公證人員說“好了,可以回去了。”張老伯立馬睜開眼睛來了精神……
老人背后的無奈是不想引起家庭糾紛
之后,張老伯的子女也單獨找過公證員幾次,想要了解具體遺囑公證辦不了的原因:明明父親思維和表達都很清楚,為什么到公證處就是辦不了公證,甚至放狠話“不給辦公證就把父親放在公證處不帶回去了”。公證員也無法直接說明具體原因,因為按照規定,遺囑過程對外保密。即使老人直接對公證員說“不愿意辦”,公證員也不能直接轉告子女其意愿。面對陪同子女的質疑,公證員一般只回復“老人的表達不符合辦遺囑公證的要求。哪怕你們再來一次,過程和結果也是一樣的。”
最后,承辦公證員找到張老伯的陪同子女,委婉提醒他們說,公證處不會為難老人的,符合要求的一定給辦,哪天老人提出主動來公證處了可以再來,其他情況也不要再折騰老人來來回回地跑。陪同子女坦言:“我們是希望父親立新遺囑,私下里父親也是滿口答應的。經過這幾次,我們也知道大概原因了,不會再來公證處了。”
寧波信業公證處副主任徐浙軍告訴記者,張老伯這種情況在公證處并不是個例,過去也曾發生過類似情況。有些老人不想辦公證故意裝糊涂,不少老人向公證員吐露自己的無奈:手心手背都是肉,老人愛每一個孩子,希望他們能和睦相處, 不希望孩子們因為遺產繼承問題鬧矛盾。所以,面對一些讓老人為難的遺產分配問題,他們一方面不想撕破臉拒絕眼前子女的提議,也不想更改遺囑傷了其他子女的心,只能裝糊涂。
“的確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徐浙軍感嘆到,“立遺囑有立遺囑的原因,不立有不立的理由,我們發現老人左右為難,不好當面拒絕子女的要求又不想引起家庭糾紛,從預防糾紛的角度,有些遺囑立比不立要合適,老人裝糊涂的做法也不失為明智之舉,公證員也樂意配合老人‘演戲’。雖然配合老人演戲會遭到陪同子女的質疑及不理解,公證處要保障老人的真實意愿,一般情況下有遺囑受益人陪同的遺囑公證我們會更加謹慎。”
另外,按照民法典規定,遺囑以最后一份有效遺囑為準,辦理公證之后可以新立遺囑更改原遺囑,也有老人一個月內到公證處辦理三份遺囑公證,這也是老人沒有辦法的辦法。我們還是建議作為子女,在遺產處理上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多考慮親情,少計較財產分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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