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的判刑標準根據詐騙金額而定:1、電信詐騙價值在三千元到一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應當予以立案追究,處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2、電信詐騙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將處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電信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將處于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此外,電信詐騙的具體量刑需要結合犯罪行為的次數、手法、造成的損害、詐騙對象,以及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其他情節綜合認定。電信詐騙未遂的情況如下:1、電信詐騙以數額巨大,即三萬元以上的財物為目標的,應當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2、電信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其他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包括以下兩種情況(1)發送詐騙信息5000條以上的,或者撥打詐騙電話五百500人次以上的;(2)在互聯網上發布詐騙信息,頁面瀏覽量累計5000次以上的。(3)此外,具有上述情形電信詐騙一般判多久,數量達到相應標準10倍以上的,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包括:1、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2、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3、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4、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相關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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