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
(2)法律條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一、欠貨款不還可以報警立案嗎
正常的借貸屬于民事糾紛,公安機關并不受理立案。民事糾紛只能到法院起訴,由法院受理立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二、被立案偵查是指什么意思
立案偵查是指,公安機關接到公民報案、控告、舉報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或者觸犯相關法律規定的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經領導批準,立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處的行為。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后,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有犯罪事實存在。二是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司法機關對于控告、檢舉或者自首的材料,應按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通知控告人、檢舉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如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開始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審理;如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則不予立案。
三、公安局怎么受理重婚罪
重婚罪屬于“不告不理”什么情況下可以立案,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所以重婚罪需要當事人直接到公安局去報案或去法院起訴,公安局立案程序:第一,必須先有人報案(當事人,或者旁人);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偵查,民事糾紛,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個案底;第三,不予收費,公安機關處理事情是不收費的;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1)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經發生,即有犯罪的客體和客觀要件;而對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的查明則不是立案的必要條件,而是立案后需要進一步查清的問題。因此,此時的證據并不要求達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獲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實和情節;(2)立案追究的行為,必須是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罰應罰性的行為,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需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才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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